枇杷什么品种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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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载酒西园醉,摘尽枇杷一树金。”这是南宋文学家许棐(fen2)《初夏》诗中两句,描绘的是旧时江南初夏的风光:东边花园里的人们喝着小酒,西边园子里的枇杷早已成熟,挂满枝头,人们拎着篮子采摘,笑声不断。

许棐生活于南宋末期,那时太湖沿岸的苏州、杭州等地栽培枇杷的历史已经相当久远了,但那时的枇杷并不是专门用来食用的水果,而是被称为“文武果”。据《吴县志》载:“枇杷……(吴)地多有之……四月开花,五六月结子,其色朱红者,有青碧者为间种……”也就是说这时枇杷的主要作用是供贵族赏玩的盆景,或者是种植在庭院里的观赏植物。

真正的食用枇杷的历史其实不长。明人高濂撰写的《遵生八笺·饮膳正要》里说,元代“江南自三月初一日,不论贫富,开匣倾出银花饼子,谓之‘枇杷宴’。至立夏,则卖枇杷者,冠盖相属矣。”可见当时江南民间过谷雨后,就开始大规模采买枇杷,直到立夏前,市场上都是络绎不绝的卖枇杷的摊贩,而元末文人顾瑛所著《草堂雅集》里记载的“枇杷迟鱼”也是元代著名的菜肴之一,由此推测,元代人已经开始将枇杷做成菜品食用了。

到了明代,枇杷从江南地区逐渐推广到了四川、贵州和两湖一带。根据清人张泰交所著《枇杷谱·序》中说:“枇杷,西蜀北地皆有之。”又据《明世宗实录》载,嘉靖皇帝曾在宫内栽种枇杷,并令宫女采摘而食。

不过,这时候枇杷仍然不是大众化的果品,而是上层社会才能享用得起的美食。比如明朝末年,有位叫做张岱的浙江士族子弟,在他著作的《陶庵梦忆》里有这么一段话:“余尝过松江,上饭于方宅。方姓,徽人也,性好客,善作炸肉,肉色如琥珀,味极鲜美,且极多。酒阑,上枇杷糕。冰盘雪藕,肴核既尽,杯盘狼藉。”这里所谓的“枇杷糕”其实就是用枇杷制成的果冻一样的食物。

这种用名贵的枇杷做成的精致甜点,在清代仍属于宫廷御膳房特制的佳肴。在光绪年间的《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中就有记载:“……至佐料,则白糖、核桃肉、栗子肉、松仁、青梅,各烹调成脯;又有奶皮子、黄油、白棉糖、黄米熬糖,调以牛奶,作成糕,蒸透,切成块,用素馅包子把儿。共五样。用银盘子装,上用樱桃装饰。” 枇杷作为水果普及开来,成为百姓日常食用的食品,其实是近代的事,这大概与近现代园艺学的发展,以及枇杷耐运性强、适宜储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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