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多头贷款管理?
1、根据银监会要求,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客户授信实行集中制(即客户的所有授信业务都必须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 原因是防止不同风险偏好部门的分散审批导致风险识别能力的缺失;
2、国内目前尚无监管机构对单个客户的融资杠杆率进行限制(其实很多监管部门都在考虑如何抑制企业过度借贷,但法律上限制融资杠杆率的条款还没有),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地方是行业性限制,比如房地产融资有“四三二”规定,就是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40%,流动负债比率(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资产不能超过30%,现金短债比少于2)。 但目前看这个规定执行的并不严格;
3、单从“避免过度借贷,降低杠杆率”的角度而言,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就要充分注意这一点的预警,做好风险应对方案。但如果出现了客户资产贬值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应当通过司法程序降低自己的损失,而不是要求银行额外承担损失;
4、中国当前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去产能、去库存效果并不明显,通缩压力很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可能大幅增加,信贷资产质量面临恶化风险,在此情况下,银行为了保持自己的资本充足率不会冒进地增加新客户和新业务,在现有政策下,银行只会锦上添花,而很难雪中送炭——这就是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