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地方债怎么解决?
1、减少地方债,根本的途径是土地财政退出,但这个不可能(政治原因); 2、其次才是地方政府负债的金融属性——政府性基金预算不足导致的融资需求,这里面又包括两部分,一是政府的支出,二是债务的置换和偿还。前一部分可以通过税收进行补偿,后一部分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加以确定。 3、至于说这些偿债资金从哪里来呢? 首先考虑的是存量负债,即现有贷款余额,哪些是可以整合处置、置换或者缓期的,首先要用于还债;其次是考虑借新还旧,也就是将未来新增负债用来归还当前的到期负债;再次考虑的是用一些资产作为抵押进行再融资,比如在建工程、公共事业经营收入等能够提供稳定现金流的项目都可以作为担保品以实现债转股;最后考虑的是通过税项等财政收入给予补充。
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没有无源之水,也没有无本之木,该还钱的时候就得还,如果连钱都还不出,那只能考虑把相关项目收归国有以充抵债务了。 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大规模的城投债务爆雷之后,作为最后手段予以处理——虽然这已经是违约的边缘了,但总比政府直接跑路强吧…… 另外多说一句,其实现在的许多“地方债”实际上已经属于中央政府负债的范畴了,因为许多资金是通过央行票据的方式投放的,实际上最终是由中央政府在买单。
在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在去年12月份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积极稳妥的做好去杠杆”成为明年重点要抓好的五大任务之一,并特别提到了存在隐患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在随后召开的地方人大会议上,地方债成为很多代表和委员关注和热议的焦点。如何积极稳妥地化解地方债风险,成为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举债规模总体上还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且管理日渐规范。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6月地方债规模20.88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13.4万亿元,两者合计,总体负债率约为40%,远低于60%的国际红线。因此,从总体看,我国并没有陷入希腊式的主权债务危机泥潭,也未超出地方财力的承载能力。
但与此同时,局部的问题不可忽视。随着经济增速换挡,不少财政收入以土地出让为主的地区陷入财政困境,“开源”能力下降,而刚性支出不减,偿债风险增大;在相当一部分地区,政府预算内资金已难以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需要通过借新还旧偿债,而债务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的偿债风险。一些财力较为薄弱的地区,偿债能力不足,风险点增多。有的地方政府将公益性竞争项目与经营性项目混在一起进行担保和融资,一旦出现风险,将直接影响政府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