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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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开始执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首批试点医院有30家左右(具体忘了)。 所谓的“多点”就是注册在一个医疗机构的医师,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本市不同医疗组、诊所等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的登记。 “多点”执业并不是简单的允许医师多开几个门诊或多接几个病人,而是需要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才能开展,不是随便一个医生都可以多点。 至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多点,当时的规定是:

一是在所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地点变更到新增加的医疗组或诊所;

二是在非所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地点新增诊疗科目并到所在医疗机构注册。 也就是说,除了医院和医疗机构以外,其他从事诊疗服务的场所一律不得进行多点执业。而医院及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诊疗服务场所,是指卫生计生委文件中所称的“社会办医机构”! 所以,社会办医机构虽然可以举办诊所,但对于有行医资格的人员还是要慎重使用,因为其受到的限制更多。

举个例子:某医生在A医院工作,有临床诊疗经验,因某种原因(如调动、辞职等)离开A医院后,若想继续在诊疗工作中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原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执业信息,则只能将原执业地点变更为现执业地点,而不能简单地将未变更执业地点的信息注销后再进行办理。这就在客观上限制了一些人才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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