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队什么级别?
香港警察分为7个部,每个部分为一级部门(有4个部门还分设了二级部门),1个辅助部门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称为“处长”,辅助部门的负责人叫“副总警司”(注意和大陆警察的级别区别) 一级部门各处的处长均为高级警官,也就是警长以上的警衔。
具体职衔和对应部门如下: 警务处副处长2名,负责管理整个警队的内部事务,直接向警务处处长负责。
刑事侦缉部门有3个,分别负责不同案件的侦破工作。 保安部的职责是保护政府和重要人物的安全,反恐怖主义、反暴乱、反颠覆等都是他们的职责范围。 执法部负责处理一切违法乱纪事件及罪犯,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走私等。
行动部负责执行反恐任务,训练其他部门的人进行反恐作战等等。 交通部负责道路交通管理以及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的治安维护。 海岸部队负责边境巡逻,海上救援,打击海盗,保护香港海上安全和稳定。 这个部门还有一艘可以运载50人的两栖气垫船,可以用来快速运送人员抵达离岛进行救援或逮捕行动。
总督察,最高警阶,只授予资深警方人员 总警司,次高级警衔,主管一个部门或者单位,一般由总督察晋升而来
高级警司,主管一个部门或者单位,一般由警司晋升而来 警司,主管一个部门或者单位,一般为总督察或者高级警司担任 警署警长,在内地相当于派出所所长,属于基层领导,由警司兼任
警员,一线执法人员,由警署警长管理
以上是香港警察的警衔体系,和内地一样,越往上面警衔越高,相应的权力和职责也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