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税有哪些?
中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25%的比例税率,对于非居民企业则是20%。 除了企业所得税之外,企业还涉及到13%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率是2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是指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亿以下)。 中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中,只有销售不动产和消费行为征收5%的营业税;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我国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除税收特例外,一般不能相互代替。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则是对企业所征的“三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在征收一定比例之后,用于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事业的专项资金。
第一类,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流转税(商品和劳务税)是以生产流通环节的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主要是增值额和销售收入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流转税类的特点:课征普遍,税源充裕,税款的取得及时,计算简单,便于征收管理。
第二类,收益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益税是以各类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人们的劳务所得、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收益税类的特点:税源可靠,具有收入分配职能,有利于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经济更加稳定、协调地发展;征税有弹性,能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有利于贯彻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第三类,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是以开发各种自然资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收。资源税类的特点:把税收建立在课税对象占有量和消费量的基础上,使税制既具有累进性,又具有收入补偿性。
第四类,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契税。财产税是以各种财产、资产存量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包括对土地、房屋以及其他各种财产和资产的存量课税。财产税类的特点:以财产、资产的存量为课税对象,所得高的多纳税,所得低的少纳税,无所得不纳税,因而有利于调节社会成员之间个人财富的占有量,调整社会的分配关系。
以上四类税是主体税,税收收入的绝大部分均来自这四类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