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五行中属什么?
《说文》云: “瑞,以玉为信也”、 “符,信也"(《王注》云:“所以通连中外者为符”); 引申之,凡可以为凭证之物皆为“瑞”; 又引申之为吉祥之意。 所以,在许慎的著作里把“瑞”解释为一种可以传递信息的玉器。 王念孙的注释很正确——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可以当证据的东西”。 如果这个定义成立的话,那么按照周代礼制的划分原则,玉璧应当属于“璋圭璧琥爵”中的“璧”。 而根据《考工记·玉人》所说,玉人的职司是分门别类地制作各种礼器的。其中就包括了作为璧的“大圜璧”等等。
从文献记载来看,作为“璧”的礼器,有天子诸侯使用的,也有用于祭祀或丧葬的。但是它们的大小形状各不相同。如果周代的礼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而人们又都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来制作和使用礼器的话,那么在当时的礼义教化下,不同规格的礼器之间的区别必然是十分明显的。 而这一点似乎与史料所记载的周公制礼作乐的史实不符啊!
其实,这种矛盾正是由对某些字的误解造成的。 从《尔雅》开始的古代训诂学著作都把玉璧视为一种特定的礼器。而在当时,“璧”和“邦伯”等词都是指代地名而言的。这当然是不对的。
所以,如果我们去掉古人赋予它们的礼器性质的话,就会发现它们只不过是指代不同的区域而已了。这样就不存在大小之分了嘛。 这也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春秋战国时期的很多诸侯国都在自己的封地里使用玉璧了。 另外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可供参考: 在汉代以后的一些文字材料里面,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叫“瑞璧”或者叫做“端璧”——意思似乎是专用来朝贡的璧。而且这种璧的形制明显不同于一般的璧。 由此可知,在商周时期是有专门用作朝贡之用的璧形的,其特点大概是“不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