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办公室吗?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园长、教师、保育 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保障各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规定为各类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幼儿园应当加强在岗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教师、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接受教育和培训。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聘任。园长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3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并应当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具有幼儿园管理能力和先进教育观念,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
幼儿园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保育员应当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明。幼儿园保安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幼儿园应当合理配备炊事人员,保证幼儿饮食质量。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控等规定,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预防和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人身伤害等事故。鼓励幼儿园投保有关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