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放贷款违法吗?
不违背金融法规的贷款政府是鼓励的,发放贷款是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借出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针对贷款的发放,明确规定申请贷款需符合的条件和程序,对于不向符合资格的发放贷款的,会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处刑事处罚。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贷款通则》中所称的借贷双方当事人。村民委员以其全部财产承担的是其债务的偿还责任,其作为独立的债务人的资格是不具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村委会将村民“三提五统”费用欠款债权转让给信用社,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但其未提供证据证明转让过程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受让债权是无效民事行为,而信用社受让村集体的债权也未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故转让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