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别墅限购吗?
1、限购政策是限制非本地户口购房,而不是本地人购买两套以上房源的限制; 2、在广东省内没有房产的非本地户籍家庭,只要能在省内任何市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者都可以买一套房子,而拥有1套及以上广东房产的非珠三角户籍居民家庭,则不能在中山买房。
3、对贷款方面,中山和周边城市一样,都是执行全国范围内的房贷政策,即住宅商业用房首付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20%;
4、目前来说,外地人想在中山买房子是要提供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的证明,如果是港澳台同胞或者外籍人士想要购买的话需要提供连续两年以上的居住证以及就业证明才可以。
5、对于在中山已经拥有一套房子的本市户籍客户,第二套房产的按揭则按二套房贷标准执行,也就是贷款利率上浮20%,首付比例不低于60%。
为保障合理居住需求,尊重群众居住事实,我市对住房实施分类管理,将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含《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认定为商品住房;将已办理《中山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权属界址清晰、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乡村住房认定为非商品住房。我市户籍居民家庭(除大涌、沙溪、三乡)及本市高层次人才新购买非商品住房(含宅基地住房、联排别墅、低层独立式住宅等“一户一宅”形式的住房,下同)的套数不限。上述范围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本市高层次人才在限购区域限购1套商品住房(不含非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及本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成年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当地无住房且需在当地工作生活,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的,在限购区域限购1套商品住房。因“一户多宅”问题未完成确权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持村(居)委会宅基地分配资格证明,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凭《中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可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个人购买的单套住房,无论实际产权份额大小,均须办理在个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或双方名下,不允许在个人与非直系亲属的名字间分割产权份额。
上述商品住房和非商品住房、居民家庭成员的范围界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中房住建〔2017〕5号)的规定执行。
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在我市购买住房的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