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说明什么?
股东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物抵押给银行,这是一种融资方式,也就是俗称的“质押式回购”。
如果大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用来质押,说明大股东极度缺乏资金,急需用钱。因为股权有巨大吸引力,质押是权宜之计,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说明大股东急需用钱,用于个人使用或者公司运转,这也需要观察大股东持有股票数量占总股本比列多少,如果占比非常小,那意义不大。
如果大股东股权质押后,股价下跌,那大股东很有可能启动回购程序;如果大股东股权质押后,股价大涨,那大股东很乐意看到这种结果。
所以,股权质押,对股价影响,需要视大股东质押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有多少而定。
总之,长期角度看,大股东股权质押是利空消息。
大股东股权质押需要注意两大事项
一、大股东所持限售股或解禁股可以质押
虽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不能像上市公司的股票那样方便地上市交易,但根据商务部令2005年第1号《动产质押登记办法》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认为己经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但尚未领取股款的有权属争议的股息、红利,可以作为虚拟财产纳入质押范畴。而且根据《证券法》规定,申请股权出质需要提交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成就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说明股权的合法来源。
所以,大股东可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然后持相关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但是,有关股权出质的行政规章并未对股份数量或者价值作出规定,因而只要当事人自愿并达成合意,无论出质股份的数量多少或者价值大小,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善意第三人可以请求对质押股权行使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因股权转让致使出质人资产减少,出质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股权行使质权,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从价款中优先受偿。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为此,大股东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在其股份转让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偿还所担保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