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广州到南宁要多久?
2021年9月3日晚,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款商品(网购商品签收日期应为2021-09-04),商家通过韵达速递发送。 2021年9月5日上午10点多,查询物流信息显示“【广西省南宁市公司】正在派件”。
2021年9月6日下午17点左右,货物尚未派送成功。 随后致电发件网点(该网点为韵达自营网点),告知客服需要加急,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于是,在2021年9月6日深夜,收到了快递员的取件电话。 但是,在2021年9月7日凌晨1点收货查看时,发现外包装有破损,且包裹内的物品也有受潮发霉的现象。 随后立即致电相关网点和快递总公司投诉,要求赔偿。其中,与快递公司总部客服通话过程中,对方询问了货物的价值以及是否有保价后,表示会尽快安排理赔。但截至本文截稿时,仍未收到任何的赔款短信或通知。
对于此类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与该邮件部分损坏程度相应的比例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邮寄费用的三倍予以赔偿;部分损毁的,按照邮寄费用与该邮件损坏程度相应的比例予以赔偿。 前款规定的邮寄费用,指办理邮政业务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应收取的手续费。 ”
如果消费者寄送的是需要保价的快递,那么在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快递公司需要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消费者没有对快递进行保价,那么快递公司就需要按邮政部门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如上述案例中的损失,快递公司只能赔偿3倍的邮寄费。 当然,如果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快递损毁灭失的,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本案中的快递员在夜间未经准许擅自将快件取出交给他人进行拆包,就存在较大的过错,即使最后查明确实是货物本身出现问题导致受损,也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