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次等企业债券?
“次级企业债”是对于“高级企业债”(AAA级企业债)的称谓,由于评级公司仅将国内200家最大型企业中的180多家评为AAA,其余的20多家评为AA,而绝大多数债券投资者能够容忍的最高信用级别为AA,所以理论上说所有非AAA的企业债都应当被归入次级企业债之列。 从法律意义上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登记系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国的债券分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两大类。
其中,金融债券是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作为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企业债券则可分为一般企业债券和上市公司债券。 一般企业债券是由企业法人发行,主要用于经营性项目的融资。我国目前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即由证券监管部门对募集方法、债券利率和期限结构、担保方式以及企业资金需求等提出基本要求,企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编制后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即可发行使用。
上市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向投资者发行的债务凭证,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市场挂牌交易,是一种流动性较强的债券品种。由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披露于指定媒体,因此其经营和负债的信息比一般的企业更为透明,风险也相对较小。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次级”是从信用风险的角度而言的,至于企业债券本身的交易结构是否属于“次级”,则是实务中比较敏感的范畴,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