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能使用收购票?

曲一丹曲一丹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可能不是太准确; 首先,我们企业曾经采购过物资,对方给我们开了发票(普票),后来由于一些原因我们没有付款,经过协商将这批物资又退回了供货方,但那个时候开票已经过了半年,于是公司让财务重新做了一个红冲发票的手续,也就是把原来正常的发票冲掉重开了,但是这笔业务实际发生了,只是没有付钱而已; 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收购”的行为,只不过没有“成交”而已!所以用了一个比较模糊的词——收购票据,其实这个收购的过程就是正常取得发票的过程;

其次,很多人可能会想到增值税的抵扣的问题,一般企业如果发生退货或者冲账都会做进项税转出,但是我看了很多案例都是做的销售处理,也就是说是卖出了商品但是又买回来了,这种操作是否可行呢?我个人认为也是合理的!因为这里的出售和购买实际上是一种债权债务的抵消,既然销项税可以转出来,那么进项税额当然也可以转出来了! 最后,我想介绍一下关于那个红冲的发票,为什么不用作废而要用红冲,这里面其实是有讲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如需作废,应当收回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或文字标识,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予以退回;

综上,企业使用了该收购票据的处理方法是没有错的!

程起行程起行优质答主

根据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和个人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支付资源税税款,而收购方是一些小型私企、或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能取得发票,在支付未税矿产品收购款时,支付给他们的属于矿产品收购款的部分,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应做收入。只有具备条件开具收购发票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给矿产收购方开具的收购发票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能开收购发票的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收购发票:

一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收购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二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持有《收购废旧金属统一卡片》及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证的个体收购户,可分别向主管国家税务局、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领购收购废旧金属的收购凭证。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