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包括再投资吗?
企业的“利润”,准确的说法是“净利润” 或“税后净利”,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收人减去营业成本(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它表明企业在一定时期经营业务的盈利状况。
在企业的全部收入中,扣除掉所有的成本和费用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就叫做“营业盈余”或者“税前利润”;如果再扣掉企业交的所得税,剩下的就是“净利润”了——也就是题主提到的“利润”。因此说“利润”包含所得税,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但是,这里所说的“所得税”,是和“个人所得税”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的简称,指的是纳税人应缴纳的各税种的总和。对于公司企业来说,其纳税总额就是指该企业每年所缴的各税费之和。而在这些税费之中,就包括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2%左右的税收。 而题主所说的“利润”,其实属于会计上的一个概念,即“企业利润”,它的含义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计算的企业的经营成果。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所以用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企业利润”,就要考虑是否存在“应税所得”的问题了。 如果企业的“企业利润”大于零,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合理预期,用会计制度算出的这一年度的经营业绩,是不会导致企业被税务部门“揪住小辫子”,即不会少缴税款、多缴“冤枉税”的。此时可以说“利润”包括了“所得税”——因为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了嘛! 但是,如果企业的“企业利润”小于零,则必然存在企业多缴税的风险。这时的“利润”就不能涵盖已纳税款,或者说不能将已缴纳的税款加回到“利润”中去了。当然,这种情形是不大可能发生的……